Uber稱有買第三保 每宗事故保單最高賠償達1億港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5/31 19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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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ber稱有買第三保,每宗事故保單最高賠償達1億港元。(資料圖片)

亞皆老街天橋今年4月發生致命意外,寶馬私家車司機證實是Uber司機,有保險業人士早前促Uber公開第三者保險賠償細節。Uber香港今日(31日)在其網頁披露,每宗事故保單最高賠償額為1億港元,惟Uber司機接載乘客期間身體受傷或撞毁其他車輛將不會受保。

Uber香港在其網頁以問答形式講解車程的保險安排,公司指出,所有司機除了要為自己的車輛購買汽車保險外,Uber亦已向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購買保險,為所有香港的Uber車程提供第三保,以處理一旦有Uber司機在Uber車程中導致或引起乘客或第三者的身體受傷或死亡,而招致的法律責任,每宗事故最高賠償額為1億港元。

而受保賠償金額會參考法律原則進行評估,包括賠償已支付的住院費用、門診跟進治療費用及收入損失等。

Uber香港強調,保單保障整趟Uber車程,即由乘客以Uber App確認行程請求起至Uber車程的最後一名乘客下車為止。不過,如事故是因另一車輛的司機的疏忽造成,保單則未能承擔賠償;如Uber司機在其他時候駕駛時引致意外,即意外並非在Uber車程之中發生,司機將由其本身的汽車保險保障。

至於Uber司機接載乘客期間身體受傷或撞毁其他車輛會否受保?Uber香港指「不會」,因Uber購買的保單只確保Uber車程符合《汽車保險 (第三者風險 ) 條例》所需的保障範圍,即司機因意外導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或死亡的法律責任,而「第三者」意指司機以外之所有人士,故司機及其撞毁車輛的賠償,並非保單的保障範圍。